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中央纪委法规室:对预备党员能进行立案调查吗?

发布时间:2017-02-1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

  原标题:每月"回复选登"第17期 中央纪委法规室:对预备党员能进行立案调查吗?

  1.对预备党员能进行立案调查吗?

  网友“廉洁花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请问,根据该条款,预备党员违纪的,是否只能进行组织处理,不能立案调查?

  中央纪委法规室: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根据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也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组织发现预备党员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可以按照执纪审查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视情作出“批评教育”、“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理。

 


 

  2.党员转正后发现预备期违纪如何处理?

  网友“李杜之风”:党员预备期违纪,转正后被发现,该如何处理?

  中央纪委法规室:根据党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党员转正后发现预备期违纪,党组织可以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