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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青秀区检察院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0-12-0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深入辖区学校、社区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在学校,检察官和小朋友说说“小红”的故事

  12月3日、4日,青秀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蓝仁钟、李沣先后来到天桃实验学校和民主路小学,为小学生们送去了“法治礼包”。活动中,检察官以主人翁“小红”的成长故事,向孩子们现场说法,活泼新颖的授课方式,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青秀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蓝仁钟 说说“小红”的故事

  “ 2006年,小红刚出生,当时她还只是一个婴儿。但是,你们知道吗?即使她当时只是一个婴儿,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啦!”

  在天桃实验学校,蓝仁钟检察官通过“小红”从出生到上学的以来的成长轨迹,从衣食住行等方面为孩子们一一介绍了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宪法日是什么时候?相信很多小朋友都知道吧!”

  为了让孩子们对宪法有更深刻具体的认识,蓝仁钟检察官现场还和同学们开展有奖互动问答,受到了同学们的踊跃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活动最后,蓝仁钟检察官还带领同学们一起朗读宪法,让孩子们把宪法精神真正在心中生根发芽。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将牢记宪法知识,争做守法公民。

天桃实验学校的小朋友们积极参与“宪法知识”问答互动

  在民主路小学,李沣检察官也同样为孩子们带来了“乘着宪法翅膀成长的小红”的故事。

青秀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李沣 “乘着宪法翅膀的小红”

  “为什么小红要去学校学习呢?”

  “乘着宪法翅膀的小红,在宪法的护航下健康成长。那么,小红在宪法的天空下飞翔,是肆无惮忌地胡乱飞吗?”

  在分享小红的成长故事中,李沣检察官生动形象向同学们诠释了宪法。法治课上,通过穿插答题互动环节,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知识的理解。

  “我认为是公民。”

  “不对不对,应该是人民。”活动现场,同学们积极踊跃回答问题,气氛活跃。

  “通过上这堂宪法课,我了解到了宪法并不高冷,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学习宪法、遵从宪法。”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讲座内容精彩丰富,让他们受益匪浅。今后,他们将在学习生活中以宪法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宪法,遵从宪法。

  结束了学校的普法宣传,我们将目光转到新竹小区。12月4日,青秀区检察院联合辖区各政法单位,一起在青秀区新竹小区广场为群众现场“说法”。

  在社区,检察官和群众“零距离”说法

  在活动中,青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为社区群众送去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

 

青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为群众讲解宪法

  “遗产是怎么继承的?”

  “最新出炉的离婚冷静期又是怎么实行的?”

  针对刚出台不久的《民法典》,不少市民就当中的疑问,向在场检察官进行了了解,检察官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耐心仔细的回答,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今天的活动对我们这些老年人来说意义很大,特别是近期新鲜出炉的《民法典》,在今天的活动中,我们通过和检察官的交流得到了更具体的认识,很好!”活动当天,青秀区检察院现场为群众“说法”的方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点赞。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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