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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实施“国优计划”|如何实施?5问答详解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字体大小[ ]

   教育部实施“国优计划”,组织高水平高校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人才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意见》),组织高水平高校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人才。和教育小微一起来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加强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培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夯实创新人才培养基础,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意见》)。

   《意见》提出,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首批试点支持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意见》明确,“国优计划”包括推免选拔、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选拔方式,包括试点高校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两种培养方式。支持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在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的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意见》从纳入免试认定、探索“订单”培养、组织专场招聘、支持专业发展等方面提出系列从教激励政策,并从研究生推免招生及经费支持、优配教育实践基地、强化人才培养统筹等方面,提出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各地、培养高校对计划实施给予的支持保障。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经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现就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选拔与培养

  (一)选拔方式

  1.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国优计划”培养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国优计划”培养高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面向非教育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二)培养模式

  “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支持“国优计划”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三、从教激励

  (一)纳入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探索“订单”培养

  探索建立“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三)组织专场招聘

  各地要将“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做好引进工作。精心组织中小学到相关“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在当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四)支持专业发展

  “国优计划”培养高校要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特别是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创新开展教学,制订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通过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支持管理岗位锻炼等,有计划地帮助“国优计划”研究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担任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引领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政策激励引导

  “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提出“国优计划”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需求,并报教育部审核。对于核定的“国优计划”招生数,教育部在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做增量安排,等额支持。对于“国优计划”录取的推免生源推荐高校,教育部在下一年度研究生推免计划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名额。教育部协调有关部门将高校“国优计划”学生从教情况作为相关资金分配因素,在经费安排上予以引导支持。

  (二)优配教育实践基地

  各地特别是“国优计划”培养高校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为培养高校选配优质中小学作为教育实践基地,推荐一线中小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实践导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三)强化人才培养统筹

  “国优计划”培养高校要成立由学校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与基础教育联系紧密的优势学科设计培养方案,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整合多学科的优质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课程,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强化课程设置、教学组织、教育实践、学术交流等环节的统筹,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切实提升“国优计划”研究生专业水平与教书育人本领。

  五、工作要求

  “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要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任务,先行试点,持续推进(首批试点安排见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等高水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为中小学培养输送高素质教师,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优计划”首批试点安排

教育部

2023年7月25日

 


 

如何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教育部5问答详解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

  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任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中国特色师范教育体系,特别提出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目前,我国举办师范类专业的院校超过700所,数量众多,但高水平院校特别是高水平综合大学、理工类大学占比不高;师范生培养体量不小,但学科结构和培养层次有待优化。为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范人才培养结构,着力提升培养质量,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意见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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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国优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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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优计划”研究生如何选拔与培养?

  “国优计划”有两种选拔方式:一是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是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试点高校面向非教育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培养方面,“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支持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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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一是优化教师教育体系,组织高水平院校培养教师。“国优计划”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开展试点,组织首批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将带动一大批高水平院校发挥学科优势举办教师教育,推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不断健全、优化。

  二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加强高质量科学教师培养。“国优计划”首批试点支持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同时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确保“国优计划”研究生具备卓越的理工科专业素养,同时通过系统修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完成教育实践,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

  三是创新培养模式,支持双研究生学位授予。“国优计划”支持非教育类研究生系统修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按规定修完相关课程且以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任一形式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推动了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增强了激励优秀人才从教的政策吸引力。

  四是强化从教支持,探索“订单”培养。在推动各地将“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组织专场招聘、做好引进工作之外,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养协议,强化“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从教保障。

  五是整合优质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国优计划”培养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财政予以支持。其中,教师教育课程可由培养高校独立组织教学,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开设。此外,培养高校要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制订5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将从教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打造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后备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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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好“国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要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任务,先行试点,持续推进。首批试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试点高校按照要求提出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9月启动实施,开展首批“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部将加强指导督促,为政策顺利实施提供支持保障。(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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